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3-31
焦作市孤山湖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再次公示
河南省焦作市孤山湖水库工程是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列入全国中型水库建设"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中的项目,是焦作市规划实施的重点水利项目。水库选址于焦作市北部山区海河流域卫河支流大沙河上。行政区域地跨中站区龙洞乡、博爱县寨豁乡、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距焦作市区22km。
2015年,孤山湖水库项目建议书获得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立项(豫发改农经[2015]380号),并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土地预审文件(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豫国土资函[2013]1292号)、水土保持报告(河南省水利厅豫水行许字[2014]24号)、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评估报告(河南省文物局 豫文物基[2013]45号)、地址灾害评估报告、压覆矿床报告(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焦国土资 [2013]194号)、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河南省水利厅 豫水计[2015]87号)等。
2013年,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开展了孤山湖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并进行了调查、监测和公众参与等。但由于管理等各方面原因,环评工作未能完成。由于前期工作紧急,在未获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该工程主体工程大坝已基本完成。鉴于环评未批先建,目前处于暂停施工状态。按照《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焦作市孤山湖水库工程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的文件精神,现对焦作市孤山湖水库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再次进行公告,公告主要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焦作市孤山湖水库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孤山湖水库为Ⅲ等中型水库,规划总库容1899万m3,兴利水位(正常蓄水位)400.5m,相应库容1300万m3。主体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为411.00m,最大坝高98m,坝顶总长140m,由挡水坝段和溢流坝、引水设施等主要建筑物,控制流域面积235.5km2。静态总投资为2.05亿元。
3、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3年11月开工建设,2016年01月停工,目前,大坝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4、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是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保措施,具体如下:
①废水:废水主要有混凝土拌和废水、辅助工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混凝土拌和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油水分离器和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绿化,废油送往废油回收站回收利用;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初步处理,然后集中经地埋式无动力生物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和排放至附近林地。混凝土拌和废水、机械冲洗含油废水和生活废水处理装置设置在高处,并远离河道。
②施工扬尘:施工时在整个施工区利用1辆8t洒水车洒水,来控制施工与道路扬尘。
③噪声: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达98台(套),施工噪声源有固定源和流动源。固定声源主要有搅拌机75~88dB(A)、插入式震捣器91~95 dB(A)、压缩机98~105dB(A),噪声源尽量远离营区、村庄,施工车辆装消声器,减少夜间作业等。流动噪声源主要为运输道路上的重型载重汽车,该类车噪声强度84~93dB(A)。设置减速带,经过村时减轻车速,禁止鸣笛等等。
④固体废物:工程共弃渣30.38万m3。在堆渣前修筑挡渣墙,渣场内设临时堆渣区,采用土工沙袋临时拦挡防护。堆渣完成后对渣场进行土、地整治,进行复耕和植物措施。在弃渣场外侧修挡土墙,长约600m,起墙顶按1∶2的坡降堆放弃渣至渣场顶面,坡面用干砌块石护坡,在弃渣场内边缘设置截流沟650m,并在沟尾设置沉沙池1座,在堆渣结束后清理平整并在表面进行植物恢复。
在施工现场设立定点废料处,收集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垃圾,集中送至焦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在每处生活营地设置垃圾箱,对生活垃圾进行定期收集,由垃圾转运车集中送至焦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对施工期电器安装产生的少量焊渣及防腐材料的残渣送专门回收站处理。
⑤生态: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清理,对原有土地形式进行恢复,恢复原有土地功能,进行复耕和绿化措施,绿化采用种植狗牙根草。施工队在平整场地时控制挖填平衡和做好临时防护。场地平整前先将表层腐殖土收集,集中堆放,用于工程完工后的土地整治工程。在施工完毕后对所有临时用地区域清理,采取植物措施进行植物恢复处理。工程完工后,该区域要进行土地恢复,恢复成原土地利用类型。在弃渣场清理平整后在渣场外侧30m范围穴状整地种植灌木,渣场内侧进行复耕。临时堆场分别设置在枢纽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的低凹处,以及弃渣场内。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焦作市孤山湖水库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 吴玉春
电话:13803916234
E-mail:71798365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峻
电话:010-62888840
E-mail:hpzc@caf.ac.cn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识别产生的环境影响;
(2)对该项目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3)分析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说明理由或原因);
2、本项目建设,特别是前期施工已经产生的主要影响,以及项目建成后运营时对环境的主要影响;
3、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焦作市孤山湖水库工程管理局
2017年04月